《取水答应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60号)第十一条规则: 建造项目需求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有建造项目水资源证明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造项目水资源证明陈述书。证明陈述书应当包含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需求如下资料:
(4)水行政主任部分规则的其他资料(水资源证明陈述和取水单位(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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